這個論壇是“法律谘詢”,我的這篇和法律幾乎不沾邊

來源: 2019-02-21 17:45: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隻是偶然之間看到題目,就即興寫了幾句,完全是為了厘清事實,避免偏見。我覺得該說的都說了,再多說就偏離了本壇的主旨,讓人反感。就此打住,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