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論壇是“法律谘詢”,我的這篇和法律幾乎不沾邊
來源:
DoReMi
於
2019-02-21 17: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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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偶然之間看到題目,就即興寫了幾句,完全是為了厘清事實,避免偏見。我覺得該說的都說了,再多說就偏離了本壇的主旨,讓人反感。就此打住,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