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告的話,必須是受害者嗎?在哪一級/哪個法院告?是告公司,還是直接告政府?

來源: 2019-02-04 16:13: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還是一起告?如果layoff是因為公司在某地的office 取消了,要告公司的話,是可以在原來office所在地告,還是必須去公司總部告?

又,如果是公司必須提供那個名單的話,公司應該已經考慮年齡的問題了。前麵那個帖子估計不好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