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拖延些時間爭執,看有沒有人重視,道理上,堅持不簽,還有辯護反駁的機會,簽了就是認可,
來源:
慧惠
於
2019-02-03 10:31:08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和法律上的認罪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