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想離婚的時候找律師,律師會告訴他搬出家分居,起碼他老婆鬧不了他家暴。如果去公司鬧,他律師會告訴他拿禁止接觸法庭令。
這種人就是想不清,鬧到財產都沒了再來找律師。法律上有句話: possession is 9/10 of law。也就是說,人家那在手裏就站了9/10的主動權。
他現在找律師燒錢都沒有人給他做,誰沒事做冤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