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專業回答! 這些是我自己胡思亂想的假設, 因為正在 debate 是否配合DA繼續還是請求息事寧人

來源: 2018-11-30 11:40:3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目前的反複考慮是:

 

criminal case 耗時甚久, 看來最好結局是, 盡早結案互不追究但能給我CRO令我心安. 可是目前不由我控製.  

 

我事發以來精神非常受震蕩而完全無法正常 function, 事發前剛好我被裁員, 雙重打擊, 現在由於這事件, 時刻擔驚受怕怕他前來報複傷害, 並且, 不知是否前男友有依據可以以此反告, 及反告因被捕及案件對其造成的精神及財務損失.  

 

目前我完全無心思精力與腦力及信心去開始找工作, 開始新生活. 所以如果能互相息事寧人就最好不過.

 

 

我擔心如果繼續,  首先時間會拖很久, 如他拒不認罪就會有 trial, trial 時我會被辯護律師咄咄逼人質問更加精神受傷, 尤其是我自認有錯害怕被律師以此攻擊, 甚至將來反告(我不應該繼續看他手機短信而不及時交還, 不應拒絕立刻下車在他趕我下車兩次之後 - )

 

下周我有機會與 DA 麵談, 我會原本和盤托出事發經過始末, 並告知我 concerns , 但我如果想退出但 DA 堅持繼續的話, 即使我不願意出庭作證,, 是應該可以 subpoena 我出庭作證的對嗎?  

 

如果 DA 同意不追究, 那麽是否至少能夠給我一個幾年的CRO? 我的理解是, CRO 隻能在定罪後才能頒發, 即使是最輕的不留案底的罪例如 disturb the peace.  如果完全無罪 not guilty, case dismissed then no CRO at all.  是否理解正確?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