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同時告的還agent公司,我完全能證明,沒我的事,的確是時間點不對,所以同意和解。同時感到

來源: 2018-11-28 18:56:5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這方麵太白癡了,多少被agent忽悠了,再努力學習中,希望大家原諒我總發問白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