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用請律師,直接把A B公司罵掉就行了,罵不掉就上庭,把法官罵掉

來源: 2018-11-25 09:03: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再不行就直接跑C那兒去上班,要C承認她為永久雇員,C不幹就罵C. 

對了,A B都這樣對她了,她怎麽不直接罵A B呢?典型的欺軟怕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