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用請律師,直接把A B公司罵掉就行了,罵不掉就上庭,把法官罵掉
來源:
令狐衝.
於
2018-11-25 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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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行就直接跑C那兒去上班,要C承認她為永久雇員,C不幹就罵C.
對了,A B都這樣對她了,她怎麽不直接罵A B呢?典型的欺軟怕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