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你能夠提供證據說你在中國隻呆了14天, 到時候你隻好接受違反戶口法的懲罰,已換取不被判違反稅法。如果你不想違法,現在去把戶口注銷。
換句話說,在國內有戶口,是證明你是居民個人的證據。有美國綠卡,護照上有出入章,是證明你是非居民個人的證據。要把這兩個證據協調起來,要麽你承認違反戶口法,要麽你承認違反個人稅法。第三條路就是現在去注銷戶口。
現實中是否被發現,那是另外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