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收到老公電話, 說警察發告票給他說他沒綁安全帶。老公發誓說他綁了,但警察硬說他是被截停之後才綁的。
老公因為在公路上時間很多, 平時開車很小心的,連超速告票都很少有(我不喜歡坐他的車,覺得他開車慢)。一直有綁安全帶的習慣,而且他的車如果沒綁安全帶的話會“叮叮”作響,所以我絕對相信他是綁了安全帶的。
警察不聽他的辯解, 隻說他可以選擇上庭。庭是一定要上的, 但這東西沒證沒據的, 法官會信嗎?
我們在多倫多。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