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問題,一半是根據現行規定,另一半是律師的聰明論點。你這種模棱兩可的情況,就是要律師力辯。
比如,律師可以說,塗改過的文件不能作為證據,那麽剪輯過的錄音怎麽能夠做證據呢?一個文件,一個錄音的完整性是最關鍵的。你要麽拿原件來,要麽就不能出庭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