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ase有點複雜, 煩請stp和眾大俠指點,先謝過。
我和LP都是F1,我99年來,應是RA, LP 2000來, 應是NRA。04年生一小孩。知道如果分開報仍有5000$ 免稅。
想知道如果合報(spouse treat as RA),我和LP是否還都可以claim 5000$ treaty 免稅額,同時claim 小孩為dependent?
如果不可以,我是否可以以Head of Household 報稅(1040instruction 上說如果 married treated an un-married 可以),claim 小孩為 dependent?
非常感謝!
夫RA妻NRA合報是否還有treaty5000$免稅?
本帖於 2005-04-24 14:50:4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2stillsuper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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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按RA合報就失去TREATY, -stp- ♂ (87 bytes) () 03/28/2005 postreply 14: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