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債務發生的地點在中國,同時所有的當事人都是中國公民,美國法院並無實際管轄權,所以這是為什麽您的律師不太可能在離婚官司之外,另外再起爐灶為您和您的前夫在美國打中國的民事債權官司,老實說您這個官司可能隻有回中國打,同時一個關鍵是當初您父母"借"錢時可留有任何借貸契約說明對方須要在一定的時間償還這筆錢,如果有,或許有希望取得法院判決勝訴,然而真正的問題是實施執行還是一個大問題,所以老貓以為您這筆錢要回來可能,是真的"困難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