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加拿大那個高速停車幫鴨子過馬路的,就是死了兩個人被判刑。 照片上的街道這麽寬,估計他停在那裏是阻止很多人開車不注意限速,但他可以申請bumper,這麽做就是很危險,尤其晚上能見度不高,不熟悉路的直接撞上都可能。樓主也是有問題,明明覺得不方便,應該去county管理那裏匯報,縱容事故隱患,結果反而自己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