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對,能維持對小孩最好,但她執意要離也沒辦法!

來源: 2005-03-20 14:49: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意思是說,若我不願搬出去,她說法庭會認為小孩應該和母親住在一起,而我就得搬出去. 我不覺的是這樣. 另外若她搬出去,她肯定想帶小孩一道走,但我是一定不同意,總不能搶吧? 就是不懂這個過程.如果律師介入,那是一定弄得兩敗具傷(那地步也沒辦法了).她逼著要離,還什麽都想要,所以想知道離婚及財產分割在馬裏蘭州是怎麽辦的.是不是按實際對家庭收入比例分財產,還是平分.若我想分享小孩扶養權,可能性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