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三月低就和房客說樓上我們準備收回自用。最晚6月請他們搬走。四月份的房租沒給所以我們就直接算他們用之前給的一個月押金來付這個月的錢。現在已經四月最後一天,房客什麽也沒和我們說到底是要搬還是繼續賴著。所以想知道如何申請讓他們搬走的步驟。謝謝大家幫忙給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