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給年輕人一個建議:千萬別以對方的婚前房子作為家。一定要夫婦共同買夫婦共有財產作為家。
來源:
Gbdjw
於
2018-01-07 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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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貪了別人的婚前財產,到頭來丟了大西瓜。
現在國內年輕人已經有這種意識了。我知道的幾對上海小夫婦都是拿了證後再簽字買房,確保房產是2人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