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給年輕人一個建議:千萬別以對方的婚前房子作為家。一定要夫婦共同買夫婦共有財產作為家。

來源: 2018-01-07 15:12: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為貪了別人的婚前財產,到頭來丟了大西瓜。

現在國內年輕人已經有這種意識了。我知道的幾對上海小夫婦都是拿了證後再簽字買房,確保房產是2人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