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可否在結婚時,對婚前房產做個評估,之前的淨利潤算是婚前財產,之後兩人共同負擔成本,算婚後財產,法律上該怎麽操作?先謝。

來源: 2018-01-07 12:19: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