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大錯特錯

來源: 2005-03-07 14:53: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您的行為是逃稅的行為,不應鼓勵
第二,irs 並沒有犯錯,隻是IRS相信您的說法為實,美國的司法體係基本上相信您"不會"逃稅,不似中國基本上任定你有罪
這是司法係統的不同,不代表人家就不如您聰明
第三:您沒有被抓到,算您狗運好,並不代表每個人都該如此
同時明明違法確要在此張揚,實在令人生厭
第四,如果有人依您的說法做卻被逮到了,您是替他請律師還是代墊罰款?
第五: 在這裏發帖,應該考慮周嚴,不要誤導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