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p,剛才看到你好回答疑問的跟貼,我想在此告訴大家一個事實

來源: 2005-03-07 14:04: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父母2003年12月20號來美,2004年6月15號回國,去年我在報稅的時候同時替他們申請了TIN,注意,申請表和聯邦稅表1040A一起寄出,1040A表dependent一項,就將我父母填上,州稅表上,也將他們作為dependent,並注明TIN的申請在pending中,結果是,我不僅拿到了TIN,還拿到退稅(不申請的話,應該是補稅)。
可按照你的說法,是不可以的。但IRS還是給了。
我覺得應該鼓勵大家去TRY,如果能退,就是合法,不能,申請者也無任何損失,
希望這個貼子對我們同胞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