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STP, Indenpendent
請問STP,我於去年畢業前找到工作。當時公司由於預算問題,先以Independent Contractor的形式雇傭了我。等我十月份拿到H-1的時候,公司才將我轉為full-time employee. 在我作為Independent Contractor那段時間,公司未為我withhold任何稅項。我的問題是我應如何申報那段時間的收入。我的理解是我應該報self-employment tax,並且其中一半可以作為deduction降低我的adjusted gross income. 這一部分我基本沒什麽懷疑。但我實在不太清楚這部分收入是否同時需要作為business income (Form 1040 Line12)用以得出我的Total Income.如果這也屬於我2004年Total Income的一部分的話,我總覺得有double taxation的嫌疑。因為最後在計算我2004的total tax的時候,self-employment tax也是其中一部分。對於這一點,我真的是很迷惑。希望你或其他tax savvy能幫一幫我。先叩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