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月薪? 大部分人就幾千月薪就過個不錯的日子吧? 莫非中國這幾年真的大躍進了?!! 再說加國的稅收也明顯高.... 我人在加國, 憑啥要我遵守美國的法律?!! 那個高高在上的美國人, 他搶走了我的老婆, 就得對美加的地區差異負責, 而不是我得被強製負責在美國撫養我的小孩. 要按我的意思, 我在哪, 孩子就在哪養大....一點問題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