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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無法回答... 因為資料不足....

原則上如果 "現在的LEASE簽的是一年,住了超過一年了" 這句話是說明,一年租約期滿之後,您沒有續約,而是繼續交租住下去,那麼您的情況是現在你是所謂的 "月租",那麼你的房東是有權再考慮需要長期合約的情況下,給予你 60 天書麵通知要求你搬遷.... (對方可以合法這麼做)

如果是"住了超過一年了,但是現在有一個 LEASE簽的是一年,,同時還沒有在未來 60 天之內到期, 那麼你有權拒絕對方的要求,因為這種房東提前解約的情況,您可以要求對方依據租約執行......或是你可以接受,但是要求額外的補償.

如果是"住了超過一年了,但是現在有一個 LEASE簽的是一年,同時在未來 60 天之內到期, 那麼對方可以用書麵告知無意續租,這是合法的.....


記住,您是房客,不是房主,房東有權在合法的範圍之內決定是否租賃這個房屋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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