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咽不下去,你能看懂嗎?

來源: 2017-06-30 16:48: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前夫證明樓主壞脾氣並且contempt  court  order的理由,如果是為了贏回撫養權,能夠理解,結果是照樣不管孩子,反而減免撫養費。這是哪兒跟哪兒啊?

而樓主隻要把小孩的花銷羅列出來,能夠證明以前的撫養費是合理的,就可以打敗對方啊。壞脾氣不好,可跟小孩生活費的多少有關係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