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的案件具體情況,隨便評論一下,你聽聽就是了,不要當真。
首先,孩子還是跟你?這是最重要的結果。
第二,這麽多年你們的收入如果變化比較大,child support的數目可能會有變化。
第三,你認為有用的證據,不一定真的有用。比如別人說你偷東西,你說他也偷啊,為什麽他能告我?他偷東西的證據對於你是否偷東西的案件,沒有很大幹係。
這個案件,對方告你contempt of court,你自己的辯護是他也contempt of court,請問這個辯護和你遵守不遵守court order有什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