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這裏的人老是喜歡犯同一個錯誤

來源: 2017-05-30 22:54: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也不知道說過多少遍了 - “NEVER, EVER deal with other party or other party's insurance company by yourself!!!".  這樣做是零好處,always吃虧!!!

如果你的保險是one way coverage, 請律師幫你索償。

如果你的保險是full cover,讓你的保險公司代表你向對方索償。你一旦私下接觸對方,你的保險公司就會不想理你的case。如果你有full cover insurace,你的保險公司如果無法向對方索償,他們就要掏腰包賠償給你。你有full cover insurace就隻負責把case丟給保險公司。你的worst case就隻是pay deductible。幹嘛要自己費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