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屋裝修工程,做硬木地板。順便也把上樓樓梯做成硬木地板(合約價1500)。完成驗收時發現樓梯明顯不是硬木,問是不是搞錯了,被告知安裝了solid oak wood stairs. 並且承建商說這個更貴,更耐用。請問能否要求違約賠償,如果賠償是全額退款還是重做比較合理?謝謝各位專家和有經驗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