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在小區馬路。下午兩點左右。
行駛過程中,對方車輛偏向我的車道。我向右打方向,還是擦到我的車。我的車駕駛側從前到後都被擦到。
對方車輛受損失的位置在駕駛側前燈附近,是一個點。
同時對方是麵對太陽行駛。
我提供了幾張現場照片給我的保險公司,沒有其他目擊證人。
最近,我的保險公司告訴我,他們認定責任各負一半。我認為對方應該負全責。
請問我該怎麽辦?如果我想上法庭,誰是起訴對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