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問題最好在租約寫好

來源: 2017-02-27 23:42: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給房客的租約可是清楚寫明房子有maintenance時怎麼處理。

1. owner隻負責維修malfunction和非人為故意的損壞。

2. owner會在reasonable的時間內維修。

3. reasonale的定義 - owner有15天的時間進行檢查和聯繫維修的vendor。檢查完後owner有30天的時間修復(無須vendor 工程estimate or owner DIY的情況)or not exceed 維修vendor estiamte所需的工程時間。

4. 維修期間owner無須為因為維修造成房客的損失負責unless exceed reasonable time and ONLY responsible for damage after the reasonable time window.

做房東時,房子的maintenance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和房客有瓜葛時房客最喜歡的就是找maintenance的岔子。給房東出難題。所以我的租約光是maintenance的段落就有三頁紙。寫清寫楚大家看本子做事。做房東真不是容易。剛開始做時那租約才兩三頁紙。慢慢的就加到三十多頁了。現在連floor plan都在裡麵了。再過十年恐怕要有100頁的租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