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中介說直接打錢給他兒子辦投資移民,怕數額大引起注意。於是找幾個在美國朋友,我是其中之一。他分別找不同的國內朋友從國內(規避國內5萬美元的限額)各自打<10萬刀給我們每個人,然後由我們再分別轉給他兒子。我的問題是:
1,會不會被調查洗錢?
2,我從美國打近10萬刀給他兒子,是否涉及贈與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