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名下已有兩幢房子,一出租、一給兒女住。還想買一幢自己住。已有的兩幢還沒付清,所以擔心貸不到款。想以我夫妻名義貸款,房子也在我夫妻名下。親戚用他兒子的銀行賬戶每月付mortgage。
親戚夫妻倆人品極好。待我們也很好。我一點不擔心會有經濟糾紛。就是擔心這樣做有沒有法律上的麻煩? 這裏人才濟濟,敬請各位大俠夏雨雨人,解小弟心中之惑。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