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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6-12-03 19:12:2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如果起訴公司,有機會勝訴嗎?沒有 (和公司的雇傭關係是建立在 at-will基礎上)
     
  2.   可否再聯係公司,讓他們修改結果為自動離職?沒有太多機會 (你自己知道為什麼)  什麽理由更容易被對方接受? 除非你˙掌握一些技術或是專業知識是對方所需要的...
  3. 對再找工的影響。這兩個半月的經曆可以不寫入簡曆嗎?老板曾經在不同場合暗示過,她在職場人脈頗廣, 可以影響你今後的求職。這話想起來很惡心 (隨您) 您需要的是真正有技術與本事是別人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