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客違約轉租搞得房子一塌糊塗, 我扣了他最後一個月租金
合同裏是有規定不得轉租,否則賠償,但是除了這句話也沒有多的細節。
目前我房子賣掉了,人已回國快一年。 (沒有其他物業)
前房客威脅我不還他錢, 就設LIEN。
可是我房子都賣掉羅,這個LIEN沒效力吧。
問題請教: 如果他到小額法庭告我,訴訟文件怎麽送達我呢? 還是會缺席判決?
我不理他有什麽後果呢? 另,最後一個月租金是2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