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給女兒作一個自己爭取權利的榜樣。孩子畢竟是孩子,她們的成長是受父母行動的影響。對不公平的事,不但要說出來,更要做出來。我知道耿直的人沒有好處(如文革批鬥),但作為一個人,我活出了自己。我認為在社會中,最基本的原則是尊重別人,也就是尊重自已。替別人著想,改變自己,這不是長久之事。一時可以,一世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