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宣布破產,破產法庭以資抵債,按百分比拿錢
1. debt colleciton lawyer
2. 以資抵債,各個債主排隊拿錢
3. 有了法院判決,才能去加lien了,否則美國房管局(clerk of court)能隨便加lien麽?有了法院判決,也可以去克扣工資。
不過是這兩個方法,人家不還錢還能怎麽樣? 雇狗腿子去打人?
你的所謂promissory note,裏麵的條款有“如果到期不還, 用他的自住房子抵押,在房子上加LIEN. ”?這個條款沒有什麽用,是門外漢的手筆。當初找律師谘詢一下就好了。沒有幾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