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問:能否收回已經給不孝子女的財產?
姑母五年前將北京的一處房產過繼到女兒名下,並且將工資卡也委托女兒保管。然後到加拿大與兒子相見養老。前一陣姑母生病,需要女兒來加照顧半年,但是女兒托故不來。現在姑母臥床需要雇人照顧,囑女兒將積攢多年的工資寄過來。沒想到100多萬人民幣的累積工資隻剩60萬,而女兒在反複催促下隻寄了很少一部分。其餘部份百般推諉。而這部份錢正是姑母家急需的。徹底寒心的姑母現在決定將所有財產收回。請問:1,如何催回女兒手中的救命錢?2,有無可能將已過戶的房產收回?3還有什麽進一步的法律手段可以幫助姑母收回財產?4,由於姑母年事已高,不可能回國處理此事,請問律師應該在國內還是加拿大尋找?是否可以異地委托律師辦理?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