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相對我更理解你。當我就事論事的時候,和你的想法一樣

來源: 2016-08-15 08:07: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像醫生看病,不是看人好壞,律師辯護,會從法律角度而不是人性角度。如果是工作,我同意你。

但論壇的好處是我也可以性情一些啊,在我做人的範圍裏麵,有些事情無論如何不會去做,他沒忍住做了,而且完全不覺得是問題(他覺得問題是因為警察開單子了),那就完全和我是兩種人了,所以也沒什麽可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