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從亞省到安省, 請了一家西人搬家公司,合約上maximum delivery 是12 business days, 6 月18日Pick up, 到現在才說7月23日左右才到, 其中的各種不便難以言訴,打電話去問manger 永遠not available, 托運的東西隻能查到在 in transit. 現在公司回複 delay 是由於卡車機械故障,象征性給予$75補償,請問各位大俠,是否接受這樣的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