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幫助乙方還債,等於贈予乙方財產,離婚的時候算乙方的。所以我重申,不要用共同賬戶還債。
但是,假設乙方自己還債,家庭費用甲方出大部分甚至極大部分,這個怎麽算呢?非常難算,如果甲方氣不過,最好立prenup講清楚。否則離婚的時候講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