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我也想還是應該跟下家簽個轉租合同,下載個本州的模板,注明日期,搬進/出的時間,如何終止,等。

來源: 2016-06-30 08:11: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想這個最穩妥,我不全搬走,隻是把房間分租給兩個女孩兒,我付水電費,客廳角落留個沙發床。簽個租一個房間的到期合同.

紐約州的法律,不知道是不是合法。就是加roommate?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