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問題,簽了一年,但中途想搬家

來源: 2016-06-27 19:54:3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租房合同的問題,簽了一年,但中途想搬家

交了一個月的押金。本想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押金估計拿不回來了。但是才發現租房合同上一行小字,如果中途搬家,要負責所有從搬家到合同終止時的房租。

這是否合理?紐約州。是否受法律保護?如果搬走,是否有可能被告賠償所有剩餘月份的房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