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法律大拿指點: question on出租房押金退還

來源: 2016-06-07 07:25:1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各位法律大拿指點:我有一個出租房,某女士M和我簽了一年租約,上個月租約還沒有到期時,電話通知我她準備搬家到外州。我於是趕緊登廣告招新房客,順利簽了新租約,並通知M,M同意在五月底搬出。五月底時,我連續電話M,都是一個男的(叫J)接聽的,自稱是M的老公(我從沒聽M提起過她有一個老公,和M簽的租約裏也注明此公寓隻有M一人居住),他說他會在5月31號來搬家。J準時於五月31號搬空,於是我電話M要她的新地址,好在兩周內把押金退還給她。但是,每次打M的電話,都是J接聽的,他給了我另一個電話(J)的手機號碼,告訴我以後不要再打M的號碼了,J並給了我一個新地址for押金退還。我有些猶豫,因為租約是和M簽的,這個地址不是M給我的,萬一一段時間後,M突然出現,說她從來沒有收到我退還的押金,咋辦?我要求和M通話,J總說M不在身邊,並破口大罵....我有些害怕,擔心M會不會出事了?我應該把押金按照J所說的地址寄去嗎?有沒有後患?謝謝各位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