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經發生了, 自己振作起來, 別再有什麽恍惚

來源: 2005-02-01 06:54: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出亂子. 不管CASE在那裏, 主動和他們協商, 說明你現在的情況, 爭取最有利的處理結果. 不管是什麽都認定了, 以後的路還長著呢.

6. 如果回國, 在這出生的小孩有領館出示證明回去上戶口沒問題. 具體細節問你所在地轄區領館和回國居住區轄區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