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一起告。業主房子管理公司有保險,有錢。業主把房子租給不負責的人,應該也算有責任。

來源: 2016-05-17 12:26: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像開車出事,也是連著車主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