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錯了。LZ是在2013年6月和“未婚夫”第一次通電話?7月就搬在一起,8月見父母。第二年2月就不是未婚夫婦關係了
來源:
豆兒的天空之城
於
2016-04-25 14: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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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時間沒看錯的話,感覺你“未婚夫”沒啥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