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原帖裏的內容

來源: 2016-04-20 09:54: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尤其是民事案,標準是preponderance, 而不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判決更難推翻,除非有特別明顯且重要到影響整個判決的misconduct or error。而且很多州法官是民選的,敢冒天下大不韙的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