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email text 可以在小額用,text最好打印出來

來源: 2016-04-15 16:07: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在訴狀中隻提及“聯係1”,並附上了更新欠款的Email,催她欠款的Email/text,及她答應還錢的Email/text。

訴狀中隻字未提“聯係2”。

1萬多美元的案子,法庭是否會接受Email/text作為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