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母親說她是基督徒所以不會撒謊,這兩者無關聯。布什是虔誠的基督徒,撒天大的慌,殺死幾十萬伊拉克人。本來
敘事,不過父親說話怎麽顯示流氓作風,“有種的,你來..” 小孩子無辜受害,令人同情,這種事發生在任何做父母的身上都會痛苦萬分。不過父母怎麽表現通顯他們的人品,處事風格,和思維。這種事喚起人們的氣憤和同情,不過,法律看的是證據,拿出確鑿證據,嚴懲罪犯才是硬道理。孩子父母應該在和警方合作,提出證據上多下功夫。人們情緒的反應不是也不該是法律的依據。至於基督徒就不撒謊,就該相信不成邏輯。孩子受侮辱與她皮膚是否白皙,個子是否高大,是否美麗無關。任何一個孩子都不該遭受侮辱。罪犯應該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