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得美國的陪審團製度很不嚴肅,(當然我對陪審團製度也了解不多),讓一群沒有法律和專業知識的人來定罪,可能這也是體現民主的一種方式吧。
李家本身可能有問題,調查和辯護的過程可能沒有將這一因素考慮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