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xx+1天開始,每天付$$ late fee。並寫明了若有法侓爭執,仲裁處在本地。這個也不算數嗎?為何隻能在加州才能告他?這是加州法侓嗎?
如把債務交給討債公司,交給加州討債公司和加州以外的討債公司有區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