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誰出的餿主意~~什麽"隻有家暴控訴成立,身份、學業問題才能迎刃而解"。。。這都什麽呀。。。

來源: 2016-02-19 13:53:3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認識一個女的。就是離婚然後氣不過就去告家暴,讓警察捉走自己孩子的爸爸。當時很解氣的。可是時間過了十年,她這十年一點也不真正平靜開心。又胖又暴脾氣還長了小胡子。。。